時間的河,慢慢的流
參予過一些電視連續劇的劇本創作,出版過七、八本小說,也做過幾個藝人的書。
族繁不及備載,如果你想認識我,可以看一下版主的名片介紹。
我不是作家,只是「文字工作者」,請勿把我當作家看待。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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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愛的,
記得第一次送你的禮物,
是我為你寫的一首散文新月詩;
第二次送你的禮物,是張曼娟所著的『時光詞場』(介紹宋詞的一本書)。
收到我送的書,你很開心!
你說:『謝謝妳送我書,我愛宋詞勝過唐詩。』
第三次送你的禮物,是一張BeeGees的精選CD。


每每我想送你禮物,你總是要我別花錢,能省則省,
除非是不用花大錢的禮物。
你總說:
「許多愛情裡的浪漫,都是用『錢』堆砌起來的,
可是現在的我,沒辦法揮度金錢,堆砌一個浪漫給妳……」
所以,體恤你,我也從來不向你要什麼花大錢的禮物,
只曾經向你要你寫的詩、文,
寫些能記錄我們愛情或共同記憶的詩、文;
然而忙於工作為的你,總因沒有時間寫些文章給我而感到懊喪。
平凡小市民,睜眼世界,柴米油鹽五斗米折腰的無奈,
我是懂得的,於是我安慰著你。

許多情人,或甚至夫妻間,常會相贈禮物,
鮮花巧克力、燭光晚餐、昂貴的珠寶首飾、出國度假、異國浪漫之旅,甚至是汽車洋房……,都是情人或夫妻之間相互贈受的禮物。
就一般上班族而言,鮮花巧克力的禮物,尚且過得去。
節慶應景的燭光晚餐,可能就得花上數千元,
至於昂貴的珠寶首飾,甚至更甚者,可能就得考慮是否能力所及。

女人,通常會跟自己的情人或丈夫要上述的那些禮物,
原因有三:
一、昂貴的禮物,尤其能保值的,以便日後分手能夠變現。
二、跟自己的女性朋友做比較,比誰的男朋友或丈夫最凱,藉此以滿足自己的虛榮心。
三、藉由這些浪漫而花錢的禮物來證明自己在男人心目中的重要性或地位。


而我,卻從不曾想要擁有這些昂貴的禮物,原因也有三:
一、我的愛情以真心保值;日後也不需要變賣。
二、我的生活,以平淡的幸福填滿已經足夠,毋需再有任何物欲滿足虛榮心,更毋需與自己的女性朋友做這類毫無意義的比較,那並不會令我顯得特殊或高貴。
三、親愛的,雖然我想要的詩、文你從未寫成篇章送給我,
但其實你已經送給我最好的禮物:
1.春天,寫稿子熬了夜,親愛的你為我送上消夜跟維他命,
2.夏天,怕我熱怕我惱,替我開電扇、冷氣吹吹涼,
3.秋天,工作累壞了身,你替我按摩解疲勞順便聽我發牢騷,
4.冬天,怕我凍怕我冷,替我多添衣蓋好被。

愛情,原本就是用心澆灌,包容與體諒。
證明愛情,不一定鮮花巧克力,或是昂貴的禮物等有形的物質,
這些物質並不會令自己的愛情顯得高貴而無價。
只要有心,即使一份細微的關心與擔心,
這樣的愛情也不會是廉價或一文不值。
一份真實而毫無利益污染、物欲薰心的初心,相信對方定會明明白白感受到而回以熱熱切切的感動,
這不正是愛情最適當的本質嗎?


Posted by selenashyu at 痞客邦 PIXNET Comments(1) Trackback(0) Hits(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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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認同姊姊說的。



    ^_^



    愛情是心的滿足,物質無法填滿。



    晚安



    妹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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